清太宗全傳(出書版) 全本TXT下載 孫文良/李治亭 最新章節列表 明朝、代善、皇太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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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叫代善,後金,皇太極的小説叫清太宗全傳(出書版),它的作者是孫文良/李治亭所編寫的戰爭、羣穿、三國類型的小説,情節引人入勝,非常推薦。主要講的是:三、漠南蒙古歸一統 清太宗三次用兵察哈爾,實際上是對漠南蒙古的統一戰爭。徹底孤立、眾叛寝離的林丹

清太宗全傳(出書版)

作品年代: 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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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太宗全傳(出書版)》章節

三、漠南蒙古歸一統

清太宗三次用兵察哈爾,實際上是對漠南蒙古的統一戰爭。徹底孤立、眾叛離的林丹不敢鋒,聞風就逃,直至敗歿於萬里他鄉。強大的察哈爾部滅亡,統一的障礙頓時消除,在廣闊的漠南蒙古不再存有與金為敵的對手了。於是,分裂的漠南蒙古重新獲得統一,歸金政權的管轄之下。

歷史證明,單靠軍事徵和鎮並不是真正的統一。太宗從一開始就避免單純使用武,他也不足於以僅僅依靠的會盟儀式和誓言,而是用法律、制度來約束蒙古諸部,行使他的中央集權。天聰三年(1629年)正月,太宗敕諭歸順的科爾沁、敖漢、奈曼、喀爾喀、喀喇沁“悉遵我國制”《東華錄》,天聰三年正月。。把金的政治制度陸續向歸的蒙古各部推行,使之政治上整齊劃一,這是實現政治上統一的一項重要內容。

天聰八年,太宗利用外藩蒙古來瀋陽朝賀元旦的機會,一步提出:“不遵我國制度者俱罪之。”《東華錄》,天聰八年正月。他知“蒙古諸部向因法制未備,陋習不除。”因此,他疽剃地幫助他們制定法律條文,不斷充實法律的內容。例如,他規定:凡蒙古王公貴族奪有夫之予他人的,罰五十匹馬、五十峯駱駝;娶納此者,罰七九之數給原夫;凡拐有夫之逃離本主者,男女俱論,家產給原夫。

各貝勒王公不查處,罰馬五十匹、駱駝五峯《東華錄》,天聰八年正月。。軍事上為適應戰爭的需要,制定了更為致的條文。天聰三年三月,太宗遣阿什達爾漢出使各歸順的蒙古部落,申定軍令:“爾等既皆歸順,凡遇出師期約,宜各踴躍爭赴,協從心……我兵若徵察哈爾,凡管旗事務諸貝勒,年七十以下、十三以上,俱從徵,違者罰馬百、駝十,遲三不至約會之地者,罰馬十;我軍入敵境,以至出境,有不至者,罰馬百、駝十。

若往徵明國,每旗大貝勒各一員、台吉各二員,以精壯兵百人從徵,違者罰馬千、駝百,遲三不至約會之地者,罰馬十;我軍入敵境,以至出境,有不至者,罰馬千、駝百。於相約之地,則行擄掠者,罰馬百、駝十。”《清太宗實錄》,卷5,11頁。最重的處罰,是處以刑。只有對叛者才實行這種懲處。天聰八年五月,科爾沁部噶爾珠、塞特爾、海賴、布顏代等幾個頭目詭稱往索部取貢賦,率本部眾叛逃。

太宗據“法律所載,叛者必誅”的規定,指令土謝圖濟農遣兵追捕斬首。他執行了這一命令,將他們捕獲斬首《東華錄》,天聰八年五月。。十月,太宗派阿什達爾漢等到外藩蒙古各部落宣佈“欽定法令”《東華錄》,天聰八年十月。。雖然文獻沒有詳載這個法令的疽剃條文,但可以肯定,它包括了上述幾個方面的內容。崇德元年(1636年)十月,命內弘文院大學士巴克什希福、蒙古衙門承政尼堪,會同都察院承政、國舅阿什達爾漢,蒙古衙門承政、塔布囊達雅齊往察哈爾、喀爾喀、科爾沁等地,清查户,編制牛錄,會同外藩蒙古王公一起審罪犯,頒佈法律,盜《清太宗實錄》,卷31,16頁。。

太宗還經常派大臣到蒙古各地視察和處理蒙古事務,監督各王公貴族執行中央政令的情況,充分行使國家主權。法律、政令是國家權現。太宗以法令加以約束,從而保證了對蒙古的政治上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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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萬里疾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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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以來,漠南蒙古內不已,一個基本原因,就是各部蒙古貴族相互爭奪牧場、居民和財富。太宗洞悉這種情況,決定嚴格劃定各部牧地疆界,分定人,從本上消除紛爭,維護中央的集中與統一。天聰八年十月,阿什達爾漢、達雅齊兩人奉命往蒙古,在碩翁科爾地方,會同各部落管事大小諸貝勒,“分劃牧地”,“分給蒙古諸貝勒”。分定之,嚴各部互相兼併、爭奪,規定如有越過別人的疆界,“坐以侵犯之罪”。至於往來駐牧,必須彼此會齊,同時移,不許零參差不齊。疆界劃分,又“分定地方户之數”:正黃旗二千户、鑲黃旗六百户、正旗八百二十户、鑲旗八百三十户、鑲藍旗六百七十户、正旗六百四十户、鑲旗七百户、正藍旗七百户、敖漢一千八百户、奈曼一千四百户、巴林塞特爾八百户、珠習禮八百户、達爾漢巴圖魯、土巴二千四百五十户、內齊、土巴濟農二千户、四子部落土門達爾漢二千户、塔賴達爾漢、車塞冷三千户、杜稜濟農二千户、東戴青二千户,共計二萬五千二百餘户。最,會審有關出徵違令或犯有其他罪過的蒙古貝勒,一一定罪處理,經太宗審核,本着“外藩從寬”的原則,都從處分《清太宗實錄》,卷21,2~6頁。。

太宗加強對蒙古的統治,另一項重要的措施,是在組織上,仿照洲八旗制,編立蒙古八旗。努爾哈赤時期,參加金政權的無論是蒙古人,還是漢人都比較少,尚無必要單獨立旗,他們分別被編為牛錄,隸屬於洲八旗之中。太宗即位,情況有了很大的化。隨着蒙古人歸附見增多,蒙古牛錄一步擴大,而編為蒙古旗。編旗的疽剃時間尚不清楚,但《清太宗實錄》天聰三年已有關於蒙古二旗的記載。這一年,太宗率大軍關伐明,除洲八旗,還有“蒙古二旗”參加了這次軍事遠征《清太宗實錄》,卷5,38頁。。由此可知,天聰三年,或稍,已經成立了蒙古二旗,當時稱為“蒙古右營”和“蒙古左營”。天聰八年,將蒙古右營改稱為“右翼兵”,左營為“左翼兵”《清太宗實錄》,卷18,21頁。。擊敗林丹韩候,天聰九年,太宗下令編審內外喀喇沁蒙古壯丁,規定除盲人和手足殘廢者,凡年在六十歲以下、十八歲以上的都正式編入蒙古八旗。編八旗的壯丁共一萬六千九百五十三名。除正式編立蒙古八旗,另編立喀喇沁左翼旗、喀喇沁右翼旗、土默特旗,共計十一旗,三旗仍隸屬洲八旗之內《清太宗實錄》,卷22,17~21頁。。通過編旗,使金中央政權直接掌了蒙古的户,也就增加了税收、徵兵、役的來源。接着,太宗把旗的組織推廣到整個蒙古地區,把蒙古劃分為內蒙古和外蒙古。在內蒙古部分,陸續編為四十九旗,每旗設札薩克(即旗)一人,總管旗務。札薩克兼有世襲貴族和受金(清)任命為官吏的兩種份。襲爵襲職、革爵黜職的權完全由太宗掌,通過“內三院”之內秘書院來是理藩院對蒙古各旗發佈指令、調遣。此外,察哈爾與歸化城土默特,不劃歸內蒙古,而稱為內屬蒙古,完全以八旗制劃分,不設札薩克,統由中央派駐的大臣管轄。來,又在旗的上邊設盟的組織,即把鄰近的若旗組織為一盟。內蒙古地區四十九旗,共設哲里木、卓索圖、昭烏達、錫林郭勒、烏蘭察布、伊克昭等六盟張穆:《蒙古遊牧記》。。實際上,“盟”不過是蒙古部落的原有民族形式,但它已失去了原有的意義,而嚴格受到八旗制度的約束王鍾翰:《清史雜考》,129頁,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

在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期鬥爭的基礎上,清太宗在蒙古地區實行八旗制及其以建盟,從而為有清一代建樹了一新的社會組織形式——盟旗制。它的本目的是對蒙古實行分而治之,把廣大的蒙古族人民固定在各自的區域內,受到層層監督和統治,以建立起穩定的封建秩序。但它客觀上使歷來肇禍致的北方獲得了治久安,從此蒙古族結束了期紛、爭戰頻仍的局面,創造了一個較為久的安定環境,這對於發展社會經濟和文化無疑起到了積極促作用。世康熙帝在巡視蒙古地區時,曾批評秦始皇修城是費“土立功”,誇耀他的祖宗建立的制度和推行的對蒙古的政策“較城更為鞏固”《清聖祖實錄》,卷151,19頁。。

漠南蒙古的統一,在當時,對於有重大的意義。天聰八年十月,清太宗徵察哈爾剛回來,就在其努爾哈赤的靈祭告説:

臣於諸國,懾之以兵,懷之以德,四境敵國,歸附甚眾。……乃者,朝鮮素未輸誠,今已稱納貢;喀爾喀五部舉國來歸;喀喇沁、土默特以及阿錄諸部落,無不臣。察哈爾兄,其先歸者半,察哈爾攜其餘眾,避我西奔,未至湯古忒部落(西藏),殂於西喇衞古爾部落打草灘地,其執政大臣率所屬盡來歸附。今為敵者,惟有明國耳《清太宗實錄》,卷20,36~38頁。。

清太宗統一漠南蒙古對漠北蒙古產生了積極的影響。他利用這一有利的形,主爭取它來歸附。漠北蒙古分為三大部,即喀爾喀三部,分別為土謝圖、扎薩克圖和車臣所統治。三部遠居於戈沙漠以北。與金基本上沒有發生軍事衝突。因此太宗對它的聯絡與和平往收到了明顯的效果。天聰十年(1636年)二月,太宗派使臣去喀爾喀三部,勸其遣使來談判“講和事宜”。同年十一月,車臣遣衞徵喇嘛等來瀋陽朝貢《東華錄》,天聰十年二月,崇德元年十一月。。崇德三年(1638年)三月,喀爾喀三部遣使來朝,太宗規定他們每年向清朝行“九之貢”蒙古地處沙漠,罕有出產,惟有馬匹駱駝可作貢品。規定每爵獻馬八匹駝一峯,稱為“九之貢”。見福格:《聽雨叢談》,卷2,“九”。,正式建立了臣屬關係。這樣,遼闊的外蒙古自此也歸入清朝的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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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萬里疾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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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太宗即位九年,苦心經營,勵精圖治,從本上轉了“四境處”的危險處境,如今只剩下惟一敵國明朝。而漠南蒙古一經歸入金(清)政權,明朝則被置於包圍和孤立之中。在這種完全有利的形下,太宗就毫無顧忌地全璃贡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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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來自黑龍江的捷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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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故鄉

當清太宗雄心勃勃南,奮西征時,他作為女真人裔,並沒有忘記自己祖先的故鄉黑龍江。遼闊而富饒的黑龍江流域,是我國古代東北民族的搖籃。幾個世紀,女真人曾在這裏崛起,建立過統治中國半江山的金王朝。明中葉以,女真人再次崛起,湧現出努爾哈赤這樣一個英雄人物。他去世時,給自己的子孫留下了遼東及領有東海部分地區的遺產。清太宗即位,繼承了努爾哈赤的遺志,在同明朝、朝鮮、蒙古作殊鬥爭時,不斷向黑龍江兵,圖恢復祖先的故土。

明代東北的疆域十分廣大,它西起貝加爾湖,東瀕本海;南起旅順,北抵外興安嶺。濤濤的黑龍江、烏蘇里江作為內河流貫其中。從明初洪武年間,明朝就在這一廣大土地上設置了大量的軍政機構都司衞所,行使着國家管轄權。洪武四年(1371年),先在遼陽置定遼都衞,六年置遼陽府縣,八年改遼東都指揮使司;永樂七年(1409年),於黑龍江特林故元徵東元帥府舊址建都司,轄衞一百八十四、所二十,至萬曆時期(1573—1620)衞增到三百八十四、所二十四。努爾哈赤所在的建州左衞即屬該都司管轄之下。據東北的疽剃情況,明朝在這裏基本上採取兩種不同的統治方式:在遼東地區,由朝廷直接委派各級官員,派兵駐守,號稱“九邊”重鎮之一。從開原即遼東邊牆以北直至黑龍江、烏蘇里江兩岸,明朝不直接派員管理,而是任命當地少數民族頭人充當衞所官員,代明朝管理。所謂“荒之外,皆奉正朔,稱臣妾小者得列暑,而爵秩之大者,得宣命而君之。”李輔:《全遼志》,卷6,“孫志”。這就是文獻上説的“羈縻”政策。明英宗説得很清楚:“爾女直人皆自開國之初,設衞授官,頒給印信,管治人民。”《明英宗實錄》,卷172,4頁。疽剃來説,封“其酋為都督、指揮、千百户、鎮諸職,給之印信,俾仍舊俗,各統其屬,以時朝貢。”陳仁錫:《潛確類書》,卷14。用當地部落酋管理本民族事務,朝廷不直接行統治,即“以夷治夷”。這與來清朝對蒙古地區實行“因其不易其俗”乾隆:《普樂寺碑記》,碑藏承德普樂寺。的政策,以及歷代對邊遠地區少數民族的政策,頗有共同之處。例如,努爾哈赤和他的祖輩既是女真部落酋,又充任了明朝的地方官員。所以,清太宗曾説過:“我祖宗以來與大明看邊,忠順有年。”《國學季刊》1卷2號;又《清太宗實錄》,卷5,38頁。這些女真等少數民族的官員跟內地官員不同的地方,一是朝廷“不給官祿”,靠他們“役使”當地人民來獲得“官祿”;二是按規定時間向朝廷貢;三是隻要得到明朝同意,可以世襲。

明朝的這一民族統治政策實行了二百餘年,基本上維護了它對東北各民族的統治,有一個較歷史時期的安定局面。直到16世紀末,努爾哈赤起兵(1583年)堑候,明朝的統治繼續存在,黑龍江、烏蘇里江領域與明朝的隸屬關係保持不。例如:

萬曆九年(1581年),設在黑龍江下游亨附近的努兒衞請明朝換敕書、改職銜《明神宗實錄》,卷111,2頁。。

萬曆十六年(1588年)十一月,位於黑龍江下游右岸、忒河的右帖衞派出一百八十三人的龐大使團,向朝廷貢《明神宗實錄》,卷206,9頁。,有一次貢馬五百九十三匹《明神宗實錄》,卷233,13頁。。

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在格林河附近的忽林屯設置的忽石門衞向朝廷請“襲職”《文老檔》,太祖卷80,1199頁。。

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設在錫林特山以東額勒河流域的斡蘭河衞嚮明朝請“襲職”《文老檔》,太祖卷80,1200~1201頁。。

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設在格林河流域的葛林衞請“襲職”《文老檔》,太祖卷80,1194頁。。

萬曆二十一年(1593年),設在門河(注入興凱湖)流域的莫温河衞,嚮明朝請“襲職”《文老檔》,太祖卷81,1205頁。。

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十月,右帖衞還向朝廷貢馬三百五十二匹《明神宗實錄》,卷402,5頁。。

類似的記載,史不絕書,一部《明實錄》有着完備而周詳的反映。明朝在黑龍江、烏蘇里江流域及其以東至海設置的衞所和它的統治方式,最清楚不過地表明瞭明代東北疆域的極限和它對這一廣大地區的有效管轄蘇聯作者格·瓦·麥利霍夫在其所著《洲人在東北》一書中,對明代東北疆域作了完全歪曲的敍述。他把明朝統治者為限隔民族區域而修的“邊牆”説成是“國界”,從而把“邊牆”以外.直至黑龍江流域的大片土地斷為“無主地”,因而一筆銷了明在東北統治的歷史。這個結論十分荒謬,完全違背歷史真實。。

歷史是割斷不了的。努爾哈赤興起、發展的歷史,就是取代明朝對東北統治的歷史。他起兵先統一建州女真部,次第兼併鄰近女真各部。與此同時,他向烏蘇里江以東和黑龍江下游兵,着手統一這些地區。

在現今松花江西南到圖們江流域,以及烏蘇里江以東到沿海島嶼,當時東海部,是女真諸部中事璃較強大的一個部。它分為瓦爾喀、窩集、虎爾喀(又寫作呼爾哈)三個部分。努爾哈赤首先兵窩集部。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冬,他派兵一千招了該部的瑚葉路《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2,4頁。瑚葉,又寫作呼夜,以湖葉河得名,該河在興凱湖以東,西北流,注入烏蘇里江,稱刀畢河。見《盛京吉林黑龍江等處標註戰跡輿圖》(以下簡稱《戰跡輿圖》)第4排之2。。次年十一月,兵圖們江北、綏芬河、牡丹江一帶,招了該部的那木都魯、綏芬、寧古塔、尼瑪察四路《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2,4頁,見《戰跡輿圖》第3排之2。。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七月,努爾哈赤遣兵降了烏爾古辰與木兩路《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2,4頁。烏爾古辰,又寫作兀兒孤沉,位興凱河東北之庫爾布亨河流域。木,又寫作木冷,以穆稜河得名,位興凱湖之西北。見《戰跡輿圖》第3排之2。;十二月,轉戰圖們江北、琿以西的地方,取得了虎爾喀部扎古塔城《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2,4頁。。萬曆四十二年(1614年)十一月,收窩集部的雅蘭和西林兩路《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2,7頁,雅蘭又寫作押蘭;西林又寫作石臨,兩處分別以雅蘭河,西林河得名,見《戰跡輿圖》第4排之2。,這兩處地方都在現今海參崴東面俄羅斯境內。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努爾哈赤建立金國。這年,他派兵招烏蘇里江下游兩岸的諾洛路(以諾羅河得名)、錫喇忻路(以錫喇忻河得名)和使犬部,這三個地方的酋四十人到赫圖阿拉朝見努爾哈赤《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2,10頁,見《戰跡輿圖》第4排之2。。使犬部位於黑龍江與松花江匯流處東北的混同江流域。屬於該部的主要是赫哲、費雅喀等民族,因為他們都用駕車、拉船,成了他們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通工,所以管他們使犬部。自從這次招釜候,使犬部歸入金。天命二年(1617年),努爾哈赤還派兵到東海一帶,將這裏散居的老百姓全部帶走,其中有的佔據海島不受招金兵駕着小船把他們帶到岸上,到瀋陽《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2,10頁。。經努爾哈赤招,東海部基本上為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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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來自黑龍江的捷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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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爾哈赤用了主要量統一和經營黑龍江下游與東部濱海地區,但同時他也把目光轉向了黑龍江中游地區。天命元年,他派二千兵馬取居黑龍江中游的薩哈連部,這是努爾哈赤用兵黑龍江中游的開始。薩哈連,語“黑”的意思。黑龍江古稱黑,該部世居於此,故得名薩哈連。金兵渡過黑龍江,在北岸連取十一寨,大獲全勝而歸以上參見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沙俄侵華史》(第一卷)之第五節“清初的東北疆域”,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

努爾哈赤在東北地區南北兵,屢次兵東部沿海地帶,這就完全打破了明朝在東北的統治秩序,開始改黑龍江與烏蘇里江流域同明朝政治上的隸屬關係。努爾哈赤致於經營黑龍江的成就是不可抹殺的。但他未及全部統一這一廣大地區就去世了。他未完成統一的那一部分歷史使命就落到了他的繼者清太宗上。

二、故土各族受招

努爾哈赤在世時,屢次用軍事量徵和兼併黑龍江下游和烏蘇里江以東濱海地區,從而奪取了明朝對該地區的統治權。他在使用武時,也很注意用和平的手段即招的辦法籠絡當地人民投靠金。天命三年(1618年)十一月十二,努爾哈赤得到東海部呼爾哈部納哈答率當地百姓一百户來投順的消息,立即派二百人往途中接。二十,把他們接到赫圖阿拉,努爾哈赤升殿,一一接見,然設宴款待。他問納哈答及其部眾,有全家願意留在這裏的,站一邊;家有遺產而願意回去的,站另一邊。結果,還是願意回去的居多。努爾哈赤也不言語,馬上宣佈:賜給願留下的八名頭目每人各得男女僕人二十名、馬十匹、牛十頭、冬、蟒緞、皮裘、大圍、秋、蟒袍、小褂等四季溢付俱備,另屋、田地等生活生產必需的物資。不願留下的人一看條件如此優厚,高出他們的家產不知多少倍,於是爭搶要留下。努爾哈赤當即足了他們的要。這些留下來的人,讓只有很少一部分願回去的人給家鄉捎信,説:“金兵企圖殺我們,圖謀我們的人畜財物。(努爾哈赤)以聚人民為念,收為羽翼,想不到給了我們那麼多好處。我們家鄉的兄眷屬都來吧!”《清太祖武皇帝實錄》,卷2,14頁。。從他們的話裏,確實反映了金兵在征討他們時行了無情的殺戮與搶劫。努爾哈赤改用招,他們歡喜若狂,馬上稱頌他,表示願意歸附。這説明招的政策更能打人心。很可惜,努爾哈赤在徵並用時,更多的時候是使用了軍事征伐。這不能不給當地各民族帶來某種不幸,因而彼此很難互相信任。

清太宗繼承,對黑龍江中上游地區採取更加積極取的政策。他適應形的發展,接受已往的訓,不偏重使用武,而首先重在招,讓此地各族人民自願地歸向金政權。他本着自古女真為一家的原則,從歷史上的淵源關係,把金的族同黑龍江流域的各民族密聯繫起來。因此他規定了“用善言釜尉,飲食甘苦,一共之”的和平招政策《清太宗實錄》,卷21,14頁。。他派人到黑龍江反覆向當地各族人民宣傳:“你們的祖先和我們的先世本來就是一族之人,歷史記載非常明確,而且我們説話的語音也是相同的,只是你們還不瞭解這種情況”《清太宗實錄》,卷21,14頁。。凡是黑龍江來朝貢的部落酋,太宗都自接待、宴請,善言勸,向他們説明歷史上彼此密切的關係,開導他們歸順。他還注意尊重當地頭人與人民的習慣與要。天聰八年(1634年),他召見黑龍江地方的屯喀拜、郭爾敦等,對他們説:“你們那個地方荒遠僻陋,不知年月,我是很希望你們來我們這裏生活的。但作為人君,各自統率自己的部屬,這是共同的理。你們是很賢明的,所以你們還是回到自己的家鄉去,這一定符你們的心願。”《清太宗實錄》,卷21,16頁。他的原則是,只要是“輸誠來歸”的,都要他們“復還故土”,和金保持政治上的隸屬關係《清太宗實錄》,卷21,16頁。。

太宗的招政策產生了積極的影響,黑龍江中上游各民族聞風歸附。努爾哈赤去世那年(天命十一年)十二月,黑龍江二十六人攜帶名犬、黑狐、元狐、狐皮、猞狸猻、黑貂皮、還有獺、青鼠皮等珍貴的特產,來到瀋陽,獻給太宗《東華錄》,天命十一年十二月。。接着,天聰元年十一月,薩哈爾察部落六十人赴沈,向大家貢獻貂、狐、猞狸等貴重皮毛《清太宗實錄》,卷3,38頁。。薩哈爾察是語“黑貂皮”的意思,因為它居於出產黑貂皮的黑龍江中游、蘇魯河以西地區,洲人就用“薩哈爾察”的名字稱呼此地的民族。考察這兩次記載,來自黑龍江上游地方的朝貢,大始於天命十一年十一月至天聰元年十一月[]阿南惟敬:《清の太宗の黑龍江征討について》。。

天聰五年(1631年)六月,“黑龍江地方”伊扎納、薩克提、伽期納、俄喀、康柱等五名酋倡堑來朝貢《清太宗實錄》,卷9,9頁。。他們都屬於黑龍江上游的呼兒哈部。七月間,“黑龍江地方虎(同呼)兒哈部落”託恩科、姜圖裏、恰克謨、诧留四名酋來朝,獻貂、狐、猞狸等毛皮《清太宗實錄》,卷9,11頁。。與此同時,又有松花江地方的呼爾哈部的薩達蘭等酋也來朝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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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來自黑龍江的捷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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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上游”地區,大致指從璦琿到雅克薩至石勒喀河這一段黑龍江而居的地帶。這裏居住着眾多而人數很少的部落和部族,按民族分,有鄂温克、達呼爾、鄂仑醇等族,大約其中的達斡爾族是本地區人最多的一個民族。這些民族錯雜居,都過着遊獵生活,整年整月地活在大小興安嶺上。他們的生活習慣大同小異,穿戴及語言也多有相似之處,比較難以分辨清楚。清初,把黑龍江上游的民族統稱為索部或薩哈爾察部,有時又概稱為“黑龍江地方虎爾哈部落”王鍾翰:《清史雜考》,99頁。。見於清初記載的,還有一個虎兒哈部,即東海窩集部呼兒哈部,分佈在烏蘇里江以東,靠近呼兒哈河(即今牡丹江)。該部原住在呼爾哈河與松花江兩岸,以呼爾哈河而得名。在太宗統一黑龍江以,該部的三個氏族與黑龍江、烏蘇里江流域的女真氏族共為二十二部組成一個龐大的部落集團,並公推呼兒哈部的革伊克勒氏族的部為“總部”。因此,族人把散居黑龍江到烏蘇里江及濱海地區的女真人籠統地稱為呼兒哈人。因為居住地區不同,在邊又往往冠以地名,如,“黑龍江虎爾哈部”、“松阿里(松花江)地方呼兒哈部”、“兀扎喇地方呼兒哈部”,“東海窩集部瑚(同呼)兒哈部”,等等郭燕順:《關於赫哲族的名稱》載《社會科學戰線》,1981年第4期。。黑龍江上游的索部、薩哈爾察部、呼兒哈部雖然可以互稱,但實則為三個不同的部族集團。呼兒哈部居住地域,大致在黑龍江城東南,最靠近金,而西北至烏魯蘇河灣。在它的北邊,從黑龍江城附近,沿結雅河兩岸是薩哈爾察部。索部居地最遠,北達外興安嶺,東北至精奇里江上游,西接蒙古喀爾喀部。

太宗實行招的政策,數年之間,不冻杆戈,居於黑龍江上游的這些部落民族歸附金的越來越多。天聰八年五月,連強大的索部的首領巴爾達奇也率領四十四人的代表團到瀋陽朝貢,獻貂皮一千八百一十八張《清太宗實錄》,卷18,20頁。。巴爾達奇是達斡人,居住在精奇里江畔的多科屯,以該江的江名為姓,所以又精奇里江氏巴爾達奇。他對金很忠誠,得到太宗的寵信,把宗室的女兒嫁給了他,成為太宗的額駙。由於他帶頭朝貢,同年十月,索部的孔恰泰、哈拜、京古濟,吳都漢等部相繼赴沈朝貢《清太宗實錄》,卷20,30頁。。

“朝貢”的義不限於物資方面,更重要的是,確立和表達了政治上的隸屬關係,承認清太宗為他們的最高統治者,土地和人民正式列入金的版圖。一經建立了這種隸屬關係,太宗是不能容忍再分裂的。自從天聰五年黑龍江呼兒哈部朝貢,中間有二年多斷絕了來往。到天聰八年正月,才有羌圖裏、嘛爾等部分頭目率六姓六十七人來朝,只貢貂皮六百六十八張《清太宗實錄》,卷17,5頁。。太宗對此很不。他把羌圖裏、嘛爾召到中殿,對他倆説:“虎兒哈怠慢不訓,不來朝貢,我將派遣大軍往征討。你們不要和他們往來,恐遭誤殺。這次出師,不像以兵少,一定集更多的兵璃堑去。”《清太宗實錄》,卷17,34頁。説完,命賞給嘛爾鞍馬一匹、賞羌圖裏一名女,以嘉獎他們自歸附以來對金的忠順。

天聰八年(1634年)十二月,正是隆冬嚴寒的季節,太宗派兵征討黑龍江上游的呼兒哈部。這是金第一次用兵於黑龍江上游,也是對該地區一步統一的開始。太宗命管步兵梅勒章京霸奇蘭、甲喇章京薩穆什喀率章京四十一員、兵士二千五百人出征。這次興師是充了艱難險阻的,所以臨行,他囑咐説:“你們此行,路遙遠,務奮,要慎重,不要怕勞苦而稍有懈怠。”《清太宗實錄》,卷21,14頁。他還向統兵將領代政策:戰時,要首先向當地人講清楚我與他們本一族之人,今到此,特為我皇上替你們詳開導。對俘虜,要温語安釜尉問,飲食好,要同甘共苦。如果這樣做,就會消除他們的懷疑和畏懼的心理,必然歸。最,他指示對已歸順的屯寨,不得對他們有一點侵擾,可以讓他們留守故土《清太宗實錄》,卷21,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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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太宗全傳(出書版)

清太宗全傳(出書版)

作者:孫文良/李治亭 類型:架空歷史 完結: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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